王曦
摘 要:高考制度恢复以来,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一直对落实和扩大招生自主权进行着积极探索,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权力滥用的问题。因此,有效地监督与制约,对于保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对高校招生自主权的监督路径进行了探析。落实和扩大招生自主权不能违背公平性原则,更不可漫无边际随意发挥,必须是在程序正义与结果公平下确保“自主”。高校要以制度约束为基础,建立以自我监督和社会舆论制约相结合的监督制约体系,以保障招生自主权的正当、科学运用。
关键词:招生自主权;风险;制度;内部监督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1)30-0041-03
招生自主权是高校在国家统一招生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招生政策的权力[1]。多年以来,对招生自主权的实践与探索问题,一直受到政府、学界与社会公众的密切关注。
一、高校招生自主权政策的发展历程
高考制度恢复以来,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对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进行着积极探索。《一九八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提出在一个分数段内要给学校一定的选择余地,标志着招生自主权首次从国家政策角度得到确认。随着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也逐步扩大。《一九八三年全日制高等学校招考新生的规定》要求按多于录取数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提供考生的档案材料,这表明在高考录取过程中,高校可以根据录取规则对省级招生办公室投档进来的考生进行选择,并将未被录取的20%考生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