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发 陈文川 张津津 张国清
随着新冠疫情爆发和世界经济周期见顶回落,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重大风险正快速累积(崔雯雯、张立民,2021),地方影子银行风险、债券市场风暴、融资平台非标违约等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时刻考验着地方政府的协调处置能力。具体而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点在于防控金融风险,而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潜在因素就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中国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隐藏”预算外债务(Shi et al.,2017)。2012年之后“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银行债务陆续到期,地方政府转而通过市级企业债券和影子银行等非银行债务融资(Chen et al.,2020)。据统计,我国2017年地方显性债务规模约为18.58万亿元,而隐性债务却达到23.57万亿元,负债率高达67.26%(李曦晨等,2018)。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过高会造成债务违约,货币贬值、通货膨胀等不良后果(Alesina et al.,1992);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积聚的越高,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可能性越大,一旦爆发将严重破坏我国经济体制、行政体制、财税体制等,重创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债务风险,并从体制、机制和源头上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例如2011年和2013年分别进行了两次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其后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力度。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并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职责,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