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颜新文 李 巍

黎 青/图
2020年5 月,浙江省丽水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市民宗局原局长钟建安案宣判:被告人钟建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 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感谢组织帮我认清形势,彻底卸下心理包袱……”钟建安在悔痛之余,更多的是庆幸和感恩,因其存在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退赃等方面情节,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这意味着我与家人团聚的心愿能早一点儿实现了”。
钟建安刚参加工作时,一个偶然机会,利用工作便利赚了几万元。从那以后,他就非常迷恋这种赚钱的感觉,不断把工作岗位当成寻找发财机会的平台。
后来,钟建安从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派丽水市缙云县挂职锻炼。2004年,经组织推荐选择留任地方,他成为缙云县副县长。
“到地方后,我才真正感受到权力的滋味,这样的平台对于发财来说也更加方便。”钟建安说,“虽然级别没有提高,但地位变了、权力大了、领导的感觉有了,待遇也好了很多。”他对逢年过节收点土特产、礼金礼卡和贷款放息这种用权力做本钱、一本万利的买卖乐此不疲。
“时间久了便觉得人情难做,不如自己直接赚钱来得痛快。”2006年,钟建安在缙云担任组织部长期间,以他人名义开了一家夜总会,经营酒吧、卡拉OK 等业务,还经常带人去消费,可谓当官、发财两不误。“月月有盈利,又可以随时去唱唱歌、会会友,当时感觉这就是做人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