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戈,宋 妍
(1.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河北 石家庄 050051;2.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1)
自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以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等部门以及各地相继出台诸多政策文件,规范综合管廊建设[1]。从国家和地方出台文件看,政策上鼓励各地建设综合管廊,且在综合管廊建设后不许再自建廊道。管廊使用费用方面,国家层面文件明确应有偿使用,各省也大都出台文件明确入廊单位需交纳入廊费和维护费,部分城市出台了收费标准。
电力管线入廊是城市建设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整合各类管线的入地通道,在城市地下建设综合管廊可替代传统直埋地下、空中架设线路方式,极大改善城市容貌[2],但建设实施需要较大规模投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应体现公益性,且我国已建成综合管廊项目大部分是政府投资建设。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用会给电网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压力,目前,从国内已发布的电力入廊费及维护费收费标准来看,电力管线进入综合管廊的成本高于电力管线现有入地方式的成本,电力管线分摊的日常维护费高于电力管线现有入地方式的日常维护费。收费标准测算结果差异较大,入廊费的交纳缺乏统一标准[3]。
通过查阅文献及实地调研,梳理汇总了国内外几个城市综合管廊运营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