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本朝
(西南大学 文学院, 重庆 400715)
文学社团和文学论争参与并推动了中国新文学的发生和发展。作为文学形态与活动方式的文学社团,既是新文学运动的“重要历史特色”和“文学力量”,在文坛上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和声势”(1)贾植芳主编:《中国现代文学社团流派》上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1页。,也体现着中国现代文学流派制衡的历史特点(2)朱寿桐:《中国现代社团文学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第93页。。刘纳曾以“打架”和“论战”讨论创造社的运作方式(3)刘纳:《社团、势力及其它——从一个角度介入五四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9年第3期;《“打架”,“杀开了一条血路”——重评创造社“异军苍头突起”》,《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0年第2期。。陈思和将中国现代文学社团的运作模式划分为传统文人、现代知识分子以及同人刊物和文人小团体等模式,认为文学社团研究重在人事关系,文学流派研究则偏重创作风格(4)陈思和:《总序》,咸立强:《寻找归宿的流浪者——创造社研究》,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6年,第1-4页。。文学社团拥有自己的文学主张、文学活动和创作追求,有组织的聚散离合,对它的研究可以取文学思潮、文学制度和文学艺术等不同视角。鲁迅与新文学社团中的南社、《新青年》社团、语丝社、莽原社、未名社、奔流社、朝花社、中国左翼作家联盟等有着直接的联系,也与学衡派、创造社、太阳社和新月社等有过文学论战或人事纠葛。鲁迅与新文学社团的关系,涉及创作个性、文学行为以及精神空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