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蓝天
随着国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大众不仅限于追求更极致的保暖体验,也更加重视服装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尤其注重婴幼儿服装的安全性。因为婴幼儿的身体器官尚在生长阶段,防护机能还未完善,防御各种有害物质的能力较差,因此,婴幼儿服装标准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G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1]和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2]是在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FZ/T 73025—2019《婴幼儿针织服饰》等一系列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更新升级,多维度地对行业标准进行了完善[3],是促使当前婴幼儿纺织产品在质量水平上与国际接轨的关键性一步[4]。
本文将从适用范围、内在质量要求及外在质量要求3个方面,对GB/T 33271—2016《机织婴幼儿服装》和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中婴幼儿服装相关内容的差异性和共同点进行比较解析,为生产企业标准化生产提供科学的依据。
GB/T 33271—2016主要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服装,婴幼儿服装是指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身高≤100cm)的婴幼儿使用的服装。GB/T 39508—2020主要是针对以针织面料为主加工制成的婴幼儿服装,该标准同时也适用于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的针织服装。
2.2.1 GB/T 33271—2016相比GB/T 39508—2020多涵盖的考核项目
由于面料材料选取不同,对应的内在质量要求也有所不同。对比两个标准,GB/T 33271—2016单独考核的项目有不可拆卸附件抗拉强力,其要求最大尺寸>6mm的不可拆卸附件在70N的拉力作用下以及在3mm<最大尺寸≤6mm的不可拆卸附件在50N的拉力作用下,满足脱落、不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