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下的法律服务电商模式创新探索

2021-09-27 16:54王晶王东略
现代营销·理论 2021年6期

王晶 王东略

摘要:法律电商在国内是一个未形成规模化的行业,具备专业性、程序化和资源整合性的法律服务具有与互联网深度结合的天然基因。在对民众及法律从业者的法律服务电商化需求调研、已有的法律电商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自主创立“法卫卫”法律服务电商平台,打造一种“产品标准化+流程标准化+信息标准化”的法律服务电商化的创新模式。

关键词:法律服务;法律电商;线上法律服务;电商模式

一、公众及法律从业者对法律服务电商化需求的调查分析

(一)调查背景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以及O2O浪潮的兴起,电子商务亦不断地扩展着其“领域”范围。在标准化电商红利耗尽之后,滴滴、UBER、美团等新型的生活服务类电商模式强势崛起。随着国民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诉求增多,法律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我国现有30万余名律师,2.4万余家律师事务所,6000多万家中小企业,14亿人口,99%的中小企业没有法律顾问,我国法律服务市场未来5000亿的蓝海,面对法律服务这个千亿级的市场,法律电商亦应运而生。在美国法律电商LegalZoom、RocketLawyer等成功经验的影响下,我国法律电商也经历了从单纯的门户网站广告推广的1.0时代逐渐向在线提供法律服务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2.0时代转变的过程,如“绿狗”、“法斗士”、“无讼”等。法律电商作为传统服务业的升级,是必然趋势。法律电商在国内还是一个未形成规模化的行业,现在还处于发展的雏形阶段,具备专业性、程序化和资源整合性的法律服务具有与互联网深度结合的天然基因。

(二)调查内容

1.调查目的

调查目的在于清晰当下我国的法律服务电商化发展现状,基于民众及法律服务从业者的反馈对传统法律服务的缺点与劣势进行总结。获知民众及法律服务从业者对于法律服务电商化的需求,对于法律服务电商化的发展困境与发展前景进行分析。

2.调查事项

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相结合,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当前我国法律电商的主要模式、民众及法律服务从业者对于法律服务电商化的需求、愿景等。

(三)调查结论

1.民众及法律从业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与法律相关的问题,法律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形式。

2.大多数人对于法律服务类APP知之甚少,使用不多,说明一些法律服务电商化还未完全普及,正处于萌芽发展阶段。

3.被调查者一致认为传统的法律服务存在一些弊端:客户与律师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律师收费不透明、交易成本过高、法律服务效率低下,程序繁琐等问题。

4.我国法律服务电商化主要以无讼案例、科威先行、法律家、企查查、法信、北大法宝、等法律服务APP的形式存在,并且为被调查者使用的频率较高。

5.法律服务电商化为大多数人所期望,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潜力与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6.互联网+法律服务用户现状。通过对各大法律互联网平台的市场调查和运营数据分析法律互联网用户的消费现状:(1)消费行为少、消费需求不深入、难以转化;(2)登录频率低、活跃用户少、用户无法沉淀;(3)对标准化的法律产品认知不够、对法律服务平台品牌记忆模糊、平台新用户增长缓慢;(4)无法正确认知律师能力、选择律师时能力比价格更重要;(5)诉讼服务周期长、程序复杂、用户难以决策需求。

二、法律服务电商化的发展困境分析

我国众多法律电商在法律服务互联网化方面作了多种模式的有益尝试,但发展并未像“专车”、“外卖”领域那样引來引爆点,在法律电商市场“红海”未来之时,已有部分法律电商黯然退市。其原因在于如下几点:

1.法律服务业的特质和电商内在基因的冲突

电商平台的发展有赖于大量多频的消费需求以及质量可靠的标准化产品的存在。标准化产品更有利于市场的流通同时能大量满足市场所需,电子商务要求快捷和简约,基于电子商务这一特点法律服务电商化的道路中,服务产品标准化是必不可少的。

2.民众对于法律服务电商模式的消费需求低频

随着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体系化,公司通常有自己的法律部门或者固定的服务律师,导致线上法律服务的客户目标集中在中小企业、家庭和个人,线上法律服务是一个低频消费行为。与农村相比,城市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较大,但在城市中,也存在行业尖端占领大部分市场,线上服务较线下服务有很大的优势。

3.法律电商服务质量难以控制

线上法律服务能否保障法律服务的优质性,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对于能否扩大市场十分重要。从业多年的职业律师一般都会有自己固定的案件来源,线上服务对他们的吸引力较小,从事线上法律服务的一般都是刚刚步入法律职业的年轻律师,其职业经验有限,提高法律服务质量问题迫在眉睫。

三、法律服务电商化模式的探索

(一)设计开发在线法律服务APP

“法卫卫”是一款同时兼顾法律服务交易和法律服务产品线上销售功能的互联网移动终端信息化工具,共有三个不同的用户模式,分别面向普通公众(法律服务需求者)、执业律师(法律服务提供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提供单位、律师及客户管理)。初步设计以下几个版块:

1.“云呼叫”:该版块以第三方平台的身份,为客户寻找律师以及律师寻找案源提供双向选择。用户选择法律问题分类,提交相关案情介绍,以平台的身份发放给多个律师,在众多认证的专业律师抢单后,再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客户的相关费用并不直接支付给受托律师,而是网站方以第三方的名义进行托管,在相关服务完成后通过平台支付给受托律师。

2. “文书通”:该版块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在线法律文档服务,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非诉讼业务上,比如申请商标、创建公司、书写遗嘱以及订立租赁合同等。相比直接去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写文书,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而低廉的方案,来帮助客户解决他们的问题。

3.“案快递”:该版块把律师在平台上代理的案件进行标准化的流程处理,通过律师的实时更新信息,用户可以像查快递一样随时了解案件的进程和发展态势,律所和律师也可以对案件关键节点进行精确控制,确保办案品质。用大数据的思维将法律服务产品可视化、流程化地呈现,一方面将复杂繁琐的事实、法律关系转换为简洁、富有表现力的图表,理清案件思路,进行案件难度系数评估,另一方面在数据基础上,整理出一套诉讼案件流程管理体系。

(二)“产品标准化+流程标准化+信息标准化”的法律服务电商化模式构建

通过设计开发“法卫卫”APP,打造一种“产品标准化+流程标准化+信息标准化”的法律服务电商化运作模式:

1.“产品标准化”:将商标注册、公司注册等相对技术含量比较低的产品,用互聯网技术能做成标准的可直接运用的电商产品,利用机器或程序代写法律文书等。

2. “流程标准化”:用大数据的思维将法律服务产品可视化、流程化地呈现出来,整理出一套诉讼案件流程管理体系,用户可以像查快递一样随时了解案件的进程和发展态势。

3. “信息标准化”:将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平台绑定,将律师执照、律师的执业年限、社会关系、毕业院校、工作经历、个人特色、价格、地域等信息按照业务的经验值、转化率进行评分和排序,用户综合对比作出适合自己的律师选择,实现律师信息标准化透明化。

四、法律服务电商化发展的建议

首先,低频的法律服务市场面临的困难是流量的获取和用户消费行为的转化,对此要引导用户对法律产品的认知,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充分建立用户对律师和平台的信任,选择匹配能力的律师和服务。其次,法律服务电商化要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发展路径。用户运营是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运营的难点,低频的消费市场,用户难以沉淀、所以要选择消费过的种子用户,同时梳理典型用户,树立为标杆用户,广泛宣传,激励新用户消费,提升用户的消费付费意愿,构建平台、用户、律师间更紧密的客户关系。最后,随着年轻律师经验和收入的增长,如何保证人才的不流失,对法律电商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故建立一套可靠质量控制体系便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互联网时代法律服务模式管理创新[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0)

[2] 屈丽娜. 互联网时代法律服务的挑战与应对——基于法律电商的视角[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6)

[3]李志强.“互联网+法律”的机遇与挑战我国法律电商平台发展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12)

[4]穆晓.2018年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EB/OL].https://www.qianzhan.com/analyst/detail/220/180718-d76d3f63.html.

[5] 董刚.让法律服务与协同创新、科技创新如影随形[J].中关村. 2019(10)

作者简介:

王晶,本科,沈阳工程学院法学院2019级学生;王东略,本科,沈阳工程学院信息学院2019级学生。

指导教师:魏来,沈阳工程学院,讲师。

基金项目:

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011632001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