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徐铭穗 责任编辑/刘怡然
5月25日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明确了未来十年宁波市医保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内容。
《实施意见》的颁布在宁波医保事业发展新征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规划了宁波医保改革在多个领域的具体路径,事关宁波近800万参保人的健康和钱袋子。
这次改革的亮点是什么?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如何推进?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如何保障?医保基金如何行稳致远?“救命钱”怎样牢牢守住?针对市民感兴趣的话题,近日,本刊记者采访了宁波市医保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负责人。
嘉宾
宁波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进达
宁波市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 颖
宁波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华 平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俞曹平

(下图/宁波市医保局供图)4月9日,海曙区实现社保省级统筹后,海曙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医路相伴”的党员志愿者在办事大厅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

(上图/宁波市医保局供图)2019年 4月20日,医保部门在鼓楼地铁站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现场宣传活动。
记者:请介绍一下此次《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
郑进达: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