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泳池碰撞引发的悲剧

2021-09-30 12:01陈威敬
恋爱婚姻家庭 2021年10期
关键词:绵竹市泳池个人信息

陈威敬

“对不起,是我做错了,我对整件事负责,一条命顶一个心理创伤应该够了吧?”在遭到网络暴力后,德阳女医生安某不堪压力,选择自杀身亡。

事情的源头,是因一次小小的“冲撞”。2018年8月20日,安某与13岁少年李骁(化名)在泳池发生冲突,两家人调解无果,而后矛盾升级,李骁家人将安某夫妇的个人信息公开到网络上,夫妻二人的生活陷入舆论漩涡,短信、电话谩骂,甚至有人寄花圈。

5天后,安某自杀,其丈夫乔某报警,追究涉事少年3名家属泄露他和妻子隐私的责任,随后3名被告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提起公诉。

一千多个日夜过去后,该案有了新进展。2021年8月7日,该案在德阳绵竹市人民法院一审第二次开庭。法院当庭对此案宣判:泄露安某信息的3名被告人均获刑,法院判处常某一(李骁母亲)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某二(常某一堂妹)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孙某某(常某一表妹)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罪名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变更为“侮辱罪”。

调解未果

一起因泳池“碰撞”引发的小冲突,在经由网络曝光后,给两个家庭带去永远的改变。

2018年8月20日晚,35岁的安某和乔某领着5岁的女儿前往某游泳馆游泳。案件资料显示,安某与同泳道相向而游的李骁发生身体碰撞,李骁随即朝安某游走方向做出吐口水的动作。

在泳池中的乔某看见后,扑向李骁,将其头部按在水中,后打了一耳光,并予以训斥。

泳池边的小摩擦很快被救生员劝止。但不久后,冲突升级。常某一在看完泳池的监控后,又与安某在女更衣室发生肢体冲突。随后泳池的工作人员报警,但调解未果。

安某是当地医院的一名儿科医生,乔某是当地一名公务员。次日,常某一等人前往安某及乔某各自所在单位,反映游泳池冲突情况,并要求对其二人处理。其间,常某一等人在乔某工作单位的公示栏里拍下了乔某的姓名、单位职务、照片等,又通过网络检索找到安某的姓名、单位职务、照片等资料。

随后,上述泳池冲突事件突然在网络上发酵。先是有微博说,“快来看,××局员工公开殴打未成年人……就因为孩子游泳不小心撞到了他老婆。”后来冲突事件被制作成视频,其中还有对常某一的采访。

后经法院查明,常某一、常某二和孙某某将获取的乔某为公务员、安某为儿科医生等个人信息与游泳池视频关联,配注带有明显贬损、侮辱色彩的标题,分别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推送给他人及媒体记者进行爆料,并通过网络发布情绪性、侮辱性标题帖文和评论,引导网民对乔某、安某做出负面的评价。

难堪网暴

随后,安某夫妇被“人肉搜索”,成为德阳当地的舆论热点。随之而来的诋毁、谩骂吞没了他们,有人把他们称为“德阳的垃圾”,有人说要去安某就职的医院科室挂号,要到医院拉横幅,当事人乔某的工作单位也成了攻击目标。

乔某告诉记者,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后,他們曾试图找对方调解。那段时间,安某的精神压力很大,“和对方约见后,她对措辞的草稿改了又改”,但两人期待的调解并未达成。

寻求调解无果的第二天傍晚,安某给负责调解的警官发了一条信息,说自己做错了,要用自己的一条命抵对方一个心理创伤。当晚,安某被发现于自家的轿车上,因吞下约500片扑尔敏,抢救无效死亡。

随着安某的离世,舆论出现反转。少年李骁家人的身份证号、户籍信息、工作单位、结婚证,以及李骁的学校名称等,被人肉到了网上,遭到攻击。

乔某也向警方报案,希望追究少年家属的刑事责任。数日后,乔某从警方获悉少年家属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20年8月5日,绵竹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开庭超过12小时,但并未当庭宣判。庭后,法院发布消息称,该案受理以来,因案情复杂,该市检察院经过补充侦查,绵竹市法院组织召开了5次庭前会议。

在接下来的近1年里,该案一直未有进展。直到2021年8月6日,该案一审再次开庭。

据乔某介绍,此次庭审,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歉意。

绵竹市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常某一、常某二、孙某某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煽动网络暴力公然侮辱他人,致被害人安某自杀身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认罪悔罪情况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常某一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某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没有一个赢家”

值得注意的是,最终判决时,法院变更了指控罪名。

对此,绵竹市人民法院解释称,本案中,被告人为了发泄对被害人的不满情绪,故意放大乔某、安某的身份信息,引导大量不知实情的网民连续在网上对被害人进行指责、谩骂、诋毁、贬损人格、损毁名誉,形成网络暴力,导致安某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向记者表示,因为被告人不仅在网络上发布了两名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其言论也带有明显负面贬损、侮辱色彩,因此法院将罪名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改为侮辱罪是恰当的。

赵良善介绍,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一般是自诉案件,即告诉才处理。”赵良善称,本案之所以提起公诉,是因为造成女医生安某自杀身亡,属于该法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安某的自杀结果可归为情节严重。

据乔某介绍,宣判后,3名被告人并未表示提出上诉,而他对于判决结果也能接受,“高兴啊什么的都没有,反正等了3年,终于有这么个结果,也算是有个交代,有那么一丝丝的安慰吧。”

“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查明真相,判明责任,不管是以侮辱罪承担责任,还是其他。”乔某的代理律师赵启太向记者表示,两个罪名的主客观要件虽不同,但就本案而言量刑幅度差不多。在他看来,最终以侮辱罪定罪,体现的因果关系更紧密。

“代价太大了,没有一个赢家,唯一的价值是警示社会。”赵启太感叹。“至今,我都不知道我们一家三口出去玩的照片是怎么流出去的。”乔某向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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