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光君
(1.山东财经大学 金融发展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2.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
2020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带动作用”。山东省随即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构建以山东半岛城市群为基础,以济南国家中心城市、青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为核心,推动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可见,国家、地方政府从制度层面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城镇化率已达64%,与改革开放之初的17.92%相比,增长了近2.6 倍,新型城镇化为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持续的动力,同时也为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普惠金融的核心要义在于使每个经济主体都有机会得到适当的金融服务[1],而普惠金融的数字化发展能够打破传统金融约束的边界,更具“普惠性”特征,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关于普惠金融与新型城镇化的文献主要集中在普惠金融对新型城镇化的影响上,赵大伟和张韶华[2]在揭示普惠金融视角下新型城镇化发展难题的基础上,提出鼓励发展小微金融机构、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和加强消费者教育等破解方法;徐洋[3]运用系统动态GMM 估计以及门槛回归方法,检验了普惠金融发展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影响,认为普惠金融发展有利于推动城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