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太原城区段水质现状及变化情况分析

2021-10-08 06:21
山西水利 2021年5期
关键词:南社清徐县汾河

李 森

(太原市河湖管理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入河湖排污监管、工业和城镇生活等污水处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河流跨界断面、重点河流水质监测等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实现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对汾河太原段的水质监督与水污染防治已成为当务之急。

2017年太原市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业务内容涵盖保护水资源、加强水域岸线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及强化执法监管等方面[1],治理取得突出效果。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也提出,要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2],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根据《太原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太原市河道管理站(现因太原市机构改革划入太原市河湖管理中心),对2019年5月份、9月份太原市重点河道及排污口水体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表明,近年来,随着太原市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工业企业逐渐增多,人口及城镇化密度增加,部分河段有污水排入水体,导致汾河部分水域水生态亮起“红灯”,一些地方存在水体黑臭、干涸断流、水域萎缩、垃圾遍布、乱占乱建、生态恶化等现象,这些水污染问题的长期积累,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结合太原市近年来实施的“九河”综合治理工程,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以期强化水功能区入汾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并对太原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技术支撑。

1 水质监测及评价标准

1.1 水质监测

水质监测是通过监视和测定水体中污染物的种类、各类污染物的浓度及变化趋势以评价水质状况的过程。

水质标准是指国家、部门或地区规定的各种用水或排放水,在物理、化学、生物学性质方面所应达到的要求,是在水质基准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性法令,是判断水质是否适用的尺度,是水质规划的目标和水质管理的技术基础。各地根据自然环境、技术条件、经济水平、损益分析,制定出不同的水质标准,从而使水质管理有了法律依据。

2.2 地表水质评价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根据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地表水分五大类[3,4]。

Ⅰ类: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水质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超过五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2 水质监测情况

2.1 断面分布状况

“九河”是指汾河在太原市区的9条主要支流,其中北涧河、北沙河、南沙河由东入汾河,北排洪渠、玉门河、虎峪河、九院沙河、冶峪河、风峪河则从西入汾河。温南社村地处清徐县孟封镇,位于太原市清徐县出境处,汾河温南社断面为国家在太原设立的水质国考断面之一[5],代表着汾河太原段出境水质情况。根据太原市河长办关于2019年太原市重点河道断面及排污口水质水量抽查情况的通报(5月份、9月份),对太原城区段“九河”入汾口断面及汾河温南社国考断面进行监测,监测成果见表1。

表1 太原城区段“九河”入汾断面水质结果统计表

从表1可以看出,“九河”入汾口中,有6处位于汾河西岸,3处位于汾河东岸,万柏林区3处,尖草坪区2处,晋源区2处,杏花岭区1处,迎泽区1处,清徐县1处。北排洪渠入汾口断面目标水质为地表水Ⅲ类,北涧河、北沙河、南沙河、玉门河、虎峪河、九院沙河、冶峪河、风峪河入汾口断面目标水质均为地表水Ⅳ类,汾河温南社国考断面目标水质为地表水Ⅴ类。

2.2 断面水质状况分析

从表1中分析可以看出,2019年5月份10处断面中,有3处河干涸无水,其余7处水质结果均未达标(汾河温南社国考断面未达标),达标率为0;9月份10处断面中有2处河干涸无水,5处水质结果达标(汾河温南社国考断面达标),3处水质结果未达标,达标率50%(如图1),达标率显著上升,水质明显好转。

图1 5月及9月水质状况

从表1中可以看出9月份达标的断面中,北排洪渠入汾口断面、玉门河入汾口断面、冶峪河入汾口断面位于汾河西岸,北沙河入汾口断面位于汾河东岸,河长制实施以来,由各级河长不断传导河道属地管理压力,不断加大农村及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再加上玉门河、冶峪河等快速路西延工程的相继实施,上游段未经收集的污水全部纳入市政管网,入汾口水质则明显好转。

汾河温南社国考断面水质呈现达标趋势,得益于上游城区段各支流河口水质的好转及温南社断面水质改善工程的顺利实施。其中,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投运,金世纪阳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同时,杨家堡与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均已启动,北张退水渠清淤工程也在加紧实施中,清徐县徐沟镇污水处理厂、孟封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启动,清徐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中厂区建设内容完成八成以上,清徐县城吴柳退水渠河道清理整治工程已完工,河东北总退清淤并入汾口治理工程已完工,清徐县美特好农产品配送物流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工程均已完工,为国考温南社断面退出劣V类奠定基础。

3 存在的问题

3.1 防洪渠道兼做排污渠道使用

受地理位置、历史遗留等因素的影响,太原市城区段多年来一直将防洪渠道兼做排污渠道使用。一般情况下,各支流沿线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及泵站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由于污水管网不完善、老城区雨污不分流等原因,遇雨天强降水情况,泵站处理能力有限,部分污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而直排河道,造成河道水体污染。

3.2 部分排污口监管难度大

在太原市城郊结合部位,由于市政管网不配套不完善,造成小管道分散排污,污水在河道内汇集后直接流入下游河道,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3.3 雨天排污监管薄弱

据城管部门统计,目前太原市区仍有137.4km雨污合流管线,市区内各抽排泵站如不及时对雨洪水进行抽排,将造成长时间大面积积水的安全隐患。

4 建议和结论

一是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雨天排水管理制度。掌握并分析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严格有效管控汛期入河污染源排放;严格管控雨天无序排水,坚决杜绝利用雨天偷排、混排污水,最大限度减轻雨天排水对汾河水质的影响。三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的建设运营,逐步实现污水全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杜绝将排洪设施兼做排污设施使用。

强化河长制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督导职责,各相关单位要建立联防联动工作群,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统筹高效协同,健全迅速联动防御机制,进一步加强入河湖排污监管、工业和城镇生活等污水处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河流跨界断面、重点河流水质监测等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确保汾河太原段水质长期稳定达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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