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郑丽丽,罗晓红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药剂科,南昌 330006)
药品说明书是记载药品信息的法定文件,也是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审核处方的依据。超说明书用药是指药品的使用超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范围,具体表现在用法用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禁忌证等方面[1]。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超说明书用药的现象十分普遍,具有鲜明的两面性[2-3]。一方面,合理的超说明书用药已经成为某些特殊人群和疾病的有效治疗手段;另一方面,不合理的超说明书用药会严重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造成医疗纠纷。目前我国关于超说明书用药既无相关立法,也无统一标准,较为权威的超说明书用药指南为中国药理学会发布《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及广东省药学会发布《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20年版)》等,然而共识未对具体的超说明书用药做出评价,而目录为协会发布,其临床应用价值有限[4-5]。妇产科患者作为一类特殊人群,临床医生在用药时大多十分谨慎,但妇产科超说明书用药的情况在临床治疗过程中仍时有发生,这可能会带来极大的医疗风险[6]。笔者作为一名临床药师,在临床工作中曾处置妇产科超说明书用药问题,现对典型问题案例进行阐述分析,以期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目前我国对超说明书用药的合理性尚无统一评价标准,但国内外一致认为超说明书用药应有循证医学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