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翔
社交网络是用户生产内容 (User Generated Content,UGC)的自主平台和自媒体空间,有着各种各样的 “圈粉”大咖、大V、“头部用户”和 “流量担当”。这些有着高影响力、高粉丝规模、高关注度的用户可称为社交网络中不同程度的 “偶像”用户。从最原始的层面,“偶像-追随者/崇拜者”是基本的对应关系,由于其追随者的数量和规模的不同,产生了社交网络偶像在程度上的高低差异。由之而产生的是,任一用户都可以表示出一个或低或高的 “偶像”程度,而不仅仅是那些高圈粉量的用户。本文的核心内容,是探讨用户的 “偶像”程度与他们之间趋同性的关系。明确提出用户可能存在、易被忽视的 “偶像趋同性”现象;阐释和检验由用户的 “偶像趋同性”对社交网络产生的趋同后果与连贯效应,及这些不同路径之间的同步性和一致性。
本文以新浪微博为社交网络对象,考察其中的 “偶像趋同性”现象。社交网络中的偶像用户千差万别,各个细分领域的意见领袖、内容精英 “你方唱罢我登台”,各种大、中、小 “咖位”的流量用户百花齐放,容易造成一种错觉,即认为社交网络中的偶像用户是多种多样的。关于网络文化和Web2.0不同于传统媒介的去中心化及其多样化话语主体,常成为社交网络偶像多样化的理论依据。例如波斯特对于互联网时代作为 “双向的去中心化的交流”的 “第二媒介时代”的阐述[1](P22-28),吉摩尔认为自媒体 “草根媒体”把 “宣讲”变为 “对话”并动摇主流媒体的信息垄断[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