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兆良,刘玉明,秦奕川
(1.安徽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061;2.山西财经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2)
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转移规模不断增加,据国家统计局农民工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全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已达2.9亿①参见中国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004/t20200430_1742724.html。。“三权分置”的提出进一步促进了土地流转,据农业农村部经管司数据显示,中国农地流转总面积已从2006年的373.33万公顷增至2018年的3313.33万公顷(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6.5%)[1]。农村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劳动力转移是实现城镇化的必然要求,《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提出,到2020年实现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同时,土地流转对于解决土地细碎化和分散化至关重要,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农户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已成为推动城镇化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影响因素,但从现实数据中不难发现,与大量的劳动力转移相比较,农地流转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民耕地闲置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而如果土地不能真正流转起来,一方面会影响城镇化进程,农民不愿或不敢离开故土;另一方面,如果农地不能够有效利用,乡村振兴战略也会受到影响,甚至影响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