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郭京骁,许帅航
2015年以来,随着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颁布,特别是《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的出台,以及全国首个强制性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正式生效,强制性垃圾分类对城市原有垃圾管理政策的冲击日益凸显,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运行体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以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武汉市作为实地调查对象和经验分析材料,运用文本分析、政府访谈、问卷调查和参与观察等方法,在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份对该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调查。研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描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运行机制在由旧体制向强制分类的新体制过渡时期的主要特征;(2)指出现在生活垃圾管理运行过程中阻碍垃圾分类的主要因素;(3)提出建议,并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运行体制的调整和管理政策的创新提供事实和理论依据。
涉及生活垃圾管理运行过程中的不同环节行为主体或相关行为者在垃圾分类议题上“集体行动的困境”,关于集体行动的困境,与之相关的公共选择分析模型影响最大的有三个:公用地悲剧、囚徒困境和集体行动的逻辑[1]。垃圾分类不仅是涉及政府各部门的公共管理事务,也是涉及政府、居民、企业等不同主体共同参与的集体行动或公共事务,因此生活垃圾的管理运行过程必然涉及集体行动的困境,甚至会成为垃圾分类的重要阻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