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在盐阜抗日根据地的移风易俗活动及影响

2021-10-15 12:45
大众文艺 2021年18期
关键词:淮剧根据地习俗

乐 进 徐 成

(盐城工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盐城 224051)

1940年10月,新四军东进部队与八路军南下部队会师于大丰白驹镇狮子口,从而开辟了以盐阜区抗日根据地。根据地位于江苏里下河地区,千百年的历史形成了其独特的民俗文化。新四军的群众运动针对人文心理、风尚习俗、审美情趣等进行灵活性的宣传和引导,使得根据地民众斗争热情高涨、积极配合根据地政权、积投身抗日事业中。在长期的教育和宣传活动中,根据地民众在婚姻习俗、娱乐活动、信仰崇拜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破除了许多延续了数千年的陋习,新民主主义新农村新风尚逐渐确立起来,对抗战胜利及新民主革命胜利影响深远。

一、婚姻制度及习俗的变迁

(一)盐阜地区传统婚姻习俗

中国传统社会的男女婚姻是父母主办的包办婚姻。在盐阜抗日根据地建立之前,苏北地区婚姻制度大体沿用传统的“六礼”,婚用媒妁,重门户,婚姻仪式烦琐,劳民伤财。且中国封建社会形成数千年的婚姻陋俗:早婚早育、买卖婚姻、重婚纳妾、女子贞操观念和限制寡妇改嫁等在盐阜地区仍然盛行,其中妇女地位低下,受压迫尤重。因此,变革旧的婚姻制度成为新四军群众工作的重点之一。

(二)婚姻习俗的变化内容

1.主婚权的变迁。新四军及根据地政府提倡婚姻自由,反对包办。新四军的指战员带头反对旧婚俗,经过大力宣传后,一部分民众的婚姻自主意识得到提高,不愿意再接受父母的包办婚姻。一些不满包办婚姻的群众纷纷咨询政策,欲解除婚约,如堤东乡丁松与刘氏之女解除婚约;地主女儿黄秀芬与长工李德的自由恋爱;阜东县五汛区赵成香退彩礼解除婚约的行为都得到了根据地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流传千年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模式在盐阜抗日根据地得到了改变。

2.离婚和再婚自由。中国传统社会离婚是男人的特权,一纸休书即可抛弃妻子,而妇女遭受侮辱虐待也无法解脱。新的婚姻法规定了离婚自由,加之妇救会和政府的宣传和工作,使得受压迫和奴役的妇女、包办婚姻者、童养媳敢于提出离婚,去追求幸福和婚姻自由。据统计,盐阜区“离婚案件是婚姻纠纷中数量最多的一大类案件,历年所占比例都在50-60%之间。”

封建社会传统的“三从四德”观念,要求妇女“烈女不更二夫”,对离婚妇女或寡妇再嫁阻挠有加。甚至有些地方存在卖寡妇、抢寡妇的陋习。新四军盐阜抗日根据地出台政策,严禁干涉寡妇再嫁。“孀妇有再嫁与否之自由,无论何人不得干涉,或借以索取财物。”为再嫁妇女提供了法律保障。

3.废除买卖婚姻,破除婚姻陋习。盐阜地区也存在着较严重的的买卖婚姻、早婚、童养媳等婚姻陋习。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针对于此进行了破除。《苏皖边区婚姻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重婚、早婚、抢婚、买卖婚、纳妾、童养媳一律禁止。”并根据财礼数额判断是否为买卖婚姻,凡是买卖婚姻,如果妇女要求回家,卖主不得阻挡。对于童养媳,一方面禁止取缔,对于业已存在的,尊重和保护童养媳的合法权益,一般一经要求即准予解除。对于蓄妾之习,除以重婚论处外,盐阜区还规定:“为妾者请求离异时,应无条件准予离异;为妾者,不得与妻共同继承遗产。”在抗日政府的法律和行为保障下,传统的买卖婚姻得到抑制,童养媳制度发生动摇。

二、妇女地位及继承习俗的变迁

中国封建社会是以男权为中心的,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抗战爆发后,大量男性投身于战争,革命需要动员女性参加生产、支前等活动。因而新四军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提高了妇女地位,使女性获得了与男子同等的经济、政治、财产分配等权利,改变了千百年来岐视女性的习俗。

(一)保障妇女基本人权

新四军重视在盐阜区建立妇救会组织,它是执行党的妇女政策的民众组织,帮助妇女们解决被压迫、被奴役等问题。经过妇救会的大力宣传和发动,越来越多的妇女有逐渐觉醒起来,敢于同欺压作斗争。截止到1942年秋,盐阜区有妇救会会员6万多人,妇女思想觉悟空前提高,家庭平等意识增强。1941年6月召开的盐阜区一届二次参政会上,提出立法保障女性配偶的财产继承权和孀妇改嫁所带财产的议案。1944年5月盐阜区高等法院颁布公告,对孀妇带产改嫁作出法律规定,从法律上第一次赋予了妇女的继承权和财产权。

(二)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

父系社会之所以父权高贵,就是因为女性生产能力弱,在经济上依附于男性。因而要提高妇女家庭地位,必须提高其经济生产能力,增强其独立性。新四军和妇救会重视提高妇女们的劳动技能,积极引导她们参加纺织合作社,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号召农村妇女学会掌梨耘田,播种等技能,打破男子才能掌握的农耕技能的旧习俗。在根据地政府的支持下,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热情高涨,并逐渐成为农田劳动的主力。通过提高劳动技能,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作用上升,妇女的家庭地位也提高了。

(三)妇女受教育权和参与政治权利

中国封建传统社会教育向来把妇女关在门外。大多数女性不识字、不认得钱,甚至愚昧无知,成了驯服的礼教工具。新四军根据盐阜地区的劳作规律,普通开展以识字班、冬学、夜校为主要阵地的扫盲教育活动,提高妇女文化水平,在识字扫盲的同时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女性生理卫生教育等。妇女们热情地投入到文化学习中,充分认识到识字的好处,当时民间流传“识了字来有多好,会记账又能看报,国家大事全能懂道”的歌谣。仅1941年盐阜区开办了冬学3.2万所,培训了7.3万人次。目不识丁的妇女们开始能写自己的名字,会算简单的经济帐、能看懂墙头、报纸上的部分文字了。

盐阜抗日根据地动员广大劳动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盐阜区参议会实行“三三制”,吸引大量女同志参加抗日民主政府的工作,参议会按照一定比例选举女参议员。男女一样有公民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并产生了一大批女村长、女乡长、女行政委员等女干部,改变了传统社会只有男性只能从政的旧习俗。

三、信仰崇拜习俗的变迁

盐阜地区农业人口居多,地处偏辟,文化较落后,为祈求避凶求吉、风调雨顺,在民众中普遍形成了多神崇拜,并以供神灵像、祭祀、张贴求吉图符为主要信仰形式。新四军通过对乡村传统民俗的改造,植入政治和革命元素。盐阜地区农民有将“牛印”贴在牲畜槽头的习俗,这是一种木刻年画,祈求神灵保佑六畜兴旺、保家防匪。1942年春节,鲁工团刻了十二种新的“牛印”,大量拓印后送给农民,在沿袭传统同时加入生产、抗战等革命元素,传递“抗战可以救人民”的理念。此外,门神也是盐阜民众的崇拜,大门贴上以古代著名将领如秦琼、尉迟恭的勇猛形象,以保佑家庭不受鬼邪侵犯。新四军文艺工作者将新四军中的战斗英雄、模范人物形象贴在各家门上,结合抗战军事、生产元素创造了新形象、新诉求。其他如春联、年画等内容皆进行了革新,表达的是革命必胜信念及人民幸福生活的期盼。新四军正是通过创作革命色彩的新民俗作品,向广大民众传达抗日政治诉求,逐渐改变民众的信仰习惯。

在盐阜地区,祖先神像、佛教、道教神像是民间供奉的神灵。建立盐阜抗日根据地后,共产党和新四军采取了一系列的解放民众、发展经济、提高人民政治权利的措施,使得根据地民众热烈拥护中国共产党和新四军,盐阜抗日根据地广泛流传“吃菜要吃白菜芯,当兵要当新四军”的歌谣。民众对于原先的神灵信仰发生了怀疑和动摇,开始移出供奉的神像,停止祭祀神灵的活动,全身心地投入抗日斗争及生产、学习中去,破除了流传久远的封建迷信及祭拜神灵的习俗。

四、娱乐习俗的变迁

(一)利用民间文艺形式,宣传新的抗战内容

盐阜地区民间文化较为发达,民众中主要流行有唱道情、荡湖船、担花担、踩高跷、打莲湘、送麒麟、打花鼓等娱乐形式,新四军文艺工作者过滤掉庸俗、落后的成份,添加进新的抗战及民众生活元素。做到形式群众熟悉、内容群众关心,民间文艺成为引导民众参加抗日宣传的重要形式。每逢节日,群众自发参加,表演内容及唱词均结合抗战内容,表现根据地人民生活、支前送粮、送夫送子参军等内容,深受群众的欢迎。1945年春节,三师抗大五分校的学员,以民间踩高跷、荡花船等形式连续巡演了90余场,观众达13万多人。《盐阜大众》报道说:“春节期间,民间文艺宣传大活跃,这是根据地特有的新气象。”

(二)改造传统淮剧

新四军建立盐阜根据地之初,文艺工作者曾引进话剧、歌剧等形式来宣传抗日,但因群众欣赏层次和地域语言习惯,效果不太好。因而新四军文艺工作者对淮剧进行“旧瓶装新酒”式的改革。主要结合抗日及根据地革命现实主题进行演出,改革了淮剧曲调,形成了“新淮调”“新悲调”“新拉调”等唱腔;并用盐阜方言和俗语进行道白,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一大批如《照减不误》《路遥知马力》《生死同心》《参军去》《模范父亲》《过关》等反映根据地人民斗争及生活为题材的新淮剧排演,群众爱看爱演,并为戏剧中剧情和人物所感染。如盐城七区群众在看《过关》淮剧时,纷纷向台上送鞋子、毛巾等慰问品,演出结束时,几个青年当场报名参军,群众革命热情高涨,传统淮剧也焕发了新的生命,盐阜区九县均成立了淮剧团,形成了乡乡村村有剧团、人人演淮剧的繁荣景象。

新四军在盐阜抗日根据地对工农群众的解放,不仅体现在政治、军事上,更是从文化风俗等深层次方面进行解放,因而新四军的移风易俗的实践活动,提高了民众的思想觉悟,而且使得革命元素深度介入传统民俗之中,民众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新的风俗习惯,并经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后逐渐稳定为新民俗,这是新四军对于民俗文化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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