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霞,李兰英
(1.浙江树人大学 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5;2.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1300)
从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权流转进行了明确界定和规范,各地开始积极探索林权交易的创新机制。在政府主导下,林权交易平台建设广泛展开,其功能定位集信息发布、林权登记、市场交易、咨询服务等于一体。林权交易机制的积极探索对于破解林地破碎化困境,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推进林业市场机制建立健全意义重大。在此背景下,充分了解农户参与林权流转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和流转行为就成为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研究者们对于林权流转的研究主要关注集体林权改革进展,林权流转中的农户意愿、行为决策及其影响因素等方面[1-12]。而对于林权流转中的关键性变量——立木流转价格,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有一系列的关注和理论探讨[13-16],但总体而言尚未有系统深入的实证研究。立木流转价格是林业市场机制建立健全过程中的关键性变量,对于调节林业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优化市场机制对林业资源的配置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影响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成效[17-18]。浙江省是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沿阵地,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林权改革之路。2006年1月,《浙江省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办法(试行)》出台,明确了物权和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及其范围。为规范林权流转和推进林权交易,浙江省逐步加强了林权管理机构、森林资产评估机构、森林资源收储中心等组织机构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