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秋芳 葛安新
(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 西安 710082)
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始于1956年,至今已有60多年历史,其已经走过了抢救性建立、数量和面积快速增长阶段。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数量迅速增加、类型逐渐丰富。但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日益加剧,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和突出,使得自然保护地面临着严峻考验。现亟待对其进行整合优化,疏解矛盾,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形成国土空间管理新格局。目前,在相关政策及文件的指导下,全国性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正在有力推进。但是,这项任务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触及问题多,工作难度很大,因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处于深水区的一项改革[1]。
保护面积中的“面积”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保护地批准的面积之和,而不是“批准面积之和扣除叠加重复的面积”数。保护面积不减少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中需要遵循的最重要原则。
保护强度不降低有两层含义,一是在本行政区域保护地体系内实行的“严格保护”面积比例不降低,二是不同层级各类保护地的保护措施不减弱。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对原有保护地的整合优化,不是推倒重来,要求保持原有保护地的属性不改变,即使改变,也必须按有关规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