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峥 吴佳馨
“精神病临床高危(CHR)综合征”的概念起源于精神分裂症早期预防相关研究,迄今已发展20余年。大部分精神病患者发病前一段时间内即已出现非特异性或短暂性精神病前驱症状,故将此类具有前驱症状、遗传风险、人格特质的精神病发病风险较高的人群称为精神病临床高危人群。目前已有国际公认的精神病临床高危综合征诊断标准,主要包括精神病高危综合征定式访谈(SIPS)和危险心理状态综合评估(CAARMS)等。符合精神病临床高危综合征诊断标准的人群2年内精神病发病风险约为30%,远高于普通人群精神分裂症谱系疾病及其他精神病的终身患病率,故对精神病临床高危人群进行个体化风险预测在精神病的早期预防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从社会心理因素、认知功能、神经影像学、神经电生理监测和预测模型等角度,分析精神病临床高危综合征转归预测因素,以期为精神病临床高危人群精神病发病风险的识别提供参考。
1.移民和种族因素 既往普遍认为,第一代和第二代移民的精神分裂症谱系疾病及其他精神病的发病风险显著高于当地原住民,且该观点在欧洲和北美人群中得到较好验证,但在澳大利亚人群中并未发现这一差异。进一步研究发现,精神病发病风险升高仅在少数种族中显著,特别是移民至以白色人种为主国家的黑色人种移民者。究其原因,可能为社会排斥、种族歧视和社交挫败导致心理应激反应,促进妄想信念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