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勇
(太原市投资和预算评审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加大了对基础工程建设的投入,建设市场逐渐蓬勃发展起来。但是在目前建设市场中,建设企业在获取项目的过程中相较以往的获取方式发生改变,招投标的项目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也成为建设企业获取项目的重要来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我国加强了对于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建立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条例以及管理模式。但是在整体的发展之中,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的相关问题仍然有待改善,因此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寻找改进的方案,逐渐完善我国建设市场,形成特色化招标投标工作体制,提升相关工作效果以及质量。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招标投标阶段步入初建阶段。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相关人员才开始采取对外学习的方针,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规范化的管理机构[1]。与此同时,行政措施变更,原城乡建设保护部将相关试行方法进行披露,在此之后,该项制度逐渐开始启动,并步入正轨。但是随着建设地不断开展,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即规范性有待加强,其交易过程透明度低,同时伴随着不公平的现象。折旧与该项制度的建立初衷相背离,如果不能提升其公平性以及合理性,群众间会对该项制度失去信心,市场不可能朝着良性竞争的机制进行运转,该项制度在市域原有初衷与价值的同时,也会牵扯出相关腐败,以及政府官员作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