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晔
(1.自然资源部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072;2.上海地面沉降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 200072;3.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上海 200072)
地下水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维系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自然要素,也是保障社会稳定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柱。然而全球地下水资源在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消耗十分严重。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地下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地下水超采问题也日益严重,已经引起了诸如地面沉降、地裂缝、水质恶化和生态环境破坏等一系列与地下水超采相关的问题[1-8]。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优质的地下水资源,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开展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9-12],全面掌握地下水超采区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地下水超采区的划定方法随着划定工作的开展也趋于多样化并日益成熟,从最开始单一的开采系数法逐步演变为水位动态法、开采系数法和引发问题法等多种方法[13]。但无论水位动态法、开采系数法还是引发问题法都无法全面反映地下水超采情况,本文以上海市为例,对水位动态法、开采系数法和引发问题法等3种方法的划定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及科学合理制定地下水资源保护措施提供依据和参考[14]。
松散岩类孔隙水是上海地区主要的地下水类型,蕴含丰富的地下水资源,是本次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