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综合年鉴条目选题

2021-10-25 08:20:08詹跃华
黑龙江史志 2021年10期

詹跃华

(江西省地方志研究院 江西 南昌 330006)

地方综合年鉴(简称年鉴)的条目,是一个以年度客观事实为资料主题记载事物的独立载体,是年鉴的基本表现形式。年鉴的条目选题,是根据年鉴框架规定的范围和上一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选定条目撰写的具体题目,再根据选定的题目,在广泛收集和大量积累材料的基础上,筛选出可资利用的素材。条目选题是否得当,不仅关系条目质量的优劣,也关系年鉴性质的体现和功能的发挥。在此,笔者从年鉴条目选题的原则、标准、方法三个方面做些阐述,供年鉴编纂人员和撰稿人参考,以期提高年鉴条目质量,更好地发挥年鉴的功能作用。

一、年鉴条目选题的原则

年鉴的条目选题,应坚持从资料的社会价值出发,即条目选题的社会性原则。这种社会性,表现为条目选题本身的社会影响和社会作用。条目反映的人、事、物要有社会意义,具有代表性、标志性和存查价值。具体地说,条目选题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考虑。

(一)年度性

条目选题要以年为限,着眼于各部门(单位)、各行业、各领域上一年度发生的事物,即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事物,一般不跨年度。如果一个事物的发展跨若干年度,可以选择事物结束那年的重要情况立题。有时也可根据年鉴功能的需要,适当上溯,作为背景资料,以反映所记事物的全貌。但是,在处理年度资料和跨年度资料关系时,一定要以上一年度资料为主,跨年度资料为辅,突出年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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