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四百元手机该如何判

2021-10-26 18:55:52王秀申
故事会 2021年20期

王秀申

邢某在县城的一家饲料厂上班,最近,他花了1200元租了一个宽敞小院,有一明两暗三间屋子:北屋有客厅和卧室,东屋是厨房,还空下来一间西屋。邢某想了想,决定把西屋租出去,一来找个伴儿,二来也能省下点租金。

邢某把租房信息发出去,很快就有一个年轻人来看房,他自我介绍说:“我是刘庄人,在一家自助餐厅当服务员。”邢某也热情地介绍了一下自己,然后把刘某带到西屋,说:“要出租的就是这间屋子。我实话跟你说了,这个小院房租共1200元,我住的北屋比较敞亮,你这西屋有点狭窄,东屋是厨房,咱俩共用,你每個月就给我400块钱吧!”刘某看完房,觉得条件和价格都挺合适,就满口答应下来。第二天,他就搬过来住了。

平日里,邢某和刘某的上班时间不同,早上,邢某8点就要到厂签到,而刘某9点半才到餐厅上班。晚上,等刘某下班回家,邢某早已经睡了。两人虽然同住在一个小院,交集却不多,因此半年过去了,他们也没有发生过什么不愉快。

这天早上,刘某8点半从被窝里钻出来,洗漱完毕后,到厨房做了点吃的。当他从厨房出来时,无意间发现北屋门开着。刘某以为邢某今天休息,走到门口喊了声:“邢哥,没去上班啊?”可屋里没人应答。刘某往屋里一瞧,人没见到,倒发现地上有一个手机,他心里琢磨,肯定是邢某上班走得急,手机掉在地上也没发现。这时,刘某犯了爱占小便宜的毛病,竟然鬼使神差地进屋拾起手机,锁好院门走了。

再说邢某到了厂里签了到,才发现自己手机丢在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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