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姝雯 李曼丽
(1. 河北大学 教育学院心理系,保定 071002;2. 清华大学 教育研究院,北京 100084)
语言与思维的相互作用及关系一直是哲学界、心理学界最复杂、最具争议性的话题之一。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马克思,从洪堡、沃尔夫、皮亚杰、维果茨基、布鲁纳到乔姆斯基,至今尚无定论。但可以确定的是,单一视角和方法不能揭示语言与思维关系的全貌;就语言与思维的关系而言,学术界并非没有取得共识。“语言是思维的工具”(布鲁纳,Jerome Seymour Bruner,1915—2016),或者说“思维的发展由语言决定”(维果茨基,Lev Vygotsky,1896—1934)等观点基本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成为语言与思维关系系统研究的经典,并一直启迪着后人进行实验和研究。
思维不仅仅用语言来表达,也是通过语言开始产生并存在。思维科学揭示出:人的思维有抽象思维、形象思维(艺术思维)、灵感思维等多种形式,抽象思维是依靠语言进行的,但艺术思维和灵感思维可以不依赖语言进行。脑科学通过对人脑的研究,进一步从生理机制找到了生理基础,从深层结构上证明了语言不是形象思维的唯一工具,逻辑分析思维的表达依赖于严谨、正确的语言表达。
书面言语需要经过精心组织,要求儿童进行深思熟虑的分析,它是一种复杂而又真实的思维活动。小学生书面言语能力(即写作能力)是我国公民语文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2)对学生的写作要求为:“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见闻、体验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