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杰玉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85)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讲话中强调,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1];2020年1月3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节水为重。水资源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水的承载空间决定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空间,与国土空间规划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协调互动的复杂关系[2- 5]。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理念之一就是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经济社会布局和发展方向,并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方面给出发展和保护边界,水资源是国土空间规划三大空间布局(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的刚性约束与土地利用开发的支撑条件,城镇开发边界的确定、农业空间的划定都需要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其中就包括水资源承载力评价[6- 8]。因此,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主要体现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可开发利用的水资源作为前提条件,约束倒逼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与结构,使得“四定”落到实处。2020年初,巴州和静县国土空间规划启动编制。本文以和静县为例,通过合理协调水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健康之间的平衡,计算基于水资源刚性约束条件下的农业灌溉规模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承载,为和静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城镇开发边界与城市发展规模的确定、农业空间的划定提供科学依据与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