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珍 郭开元
目前,法治教育已经成为青少年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随着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意义和价值日益凸显,法治教育的方式和措施也日益多元化、灵活化。其中,法治副校长的设置是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协同机制。
调查研究发现,在实践中,有些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制度仍停留在制度层面,其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也有待进一步规范。近期,教育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每所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对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法治副校长,1人可以同时担任3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这些举措对于深入贯彻和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法治副校长的定位与职责
法治副校长进入校园,目的是为了提升学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专业性和实效性。由于法治副校长身份特殊,具备专业化的法律知识,且具有司法实践工作经验,能够将法律理念、法律规范通过鲜活的案例融入学校的法治教育实践,运用生活化的场景和语言,通过讲座、报告、模拟法庭等形式将法律理念、法律知识传授给青少年学生,从而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效果。
在学校的法治教育中,法治副校长的设置拓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路径,丰富和优化了校园法治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