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白云,尚清,石立业,韩亮,高超(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河南省儿童医院 郑州儿童医院,河南 郑州 450000)
整体发育迟缓为神经发育障碍病症,于临床常见,专用于5岁以下的患儿[1]。其与智力障碍(≥5岁)有所差异,少数整体发育迟缓患儿可不进展为智力障碍。不过一旦患有此类疾病,因体征表现多样,且遗传、环境影响所体现的异质性,其诊断仍欠缺规范,尚存在薄弱环节[2]。此外,若未行有效治疗,可致使儿童残疾情形发生。由此,明确其起病因素、作用机理,分析语言及情绪-社会性的影响因素,有助于改善患儿整体发育迟缓情况,并于最短时间内开展有效治疗。而以语言形式、家庭结构、管教策略等家庭环境因素作为主导此类疾病发生的关键外在指标所涉研究较少[3]。基于此,笔者旨在探讨家庭环境因素对整体发育迟缓患儿的语言及情绪-社会性的影响,以期获得良好结果,现收效尚佳,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拟纳入2018年9月-2020年9月整体发育迟缓患儿100例为观察组,同期选取100例健康非整体发育迟缓患儿为对照组。观察组中男46例,女54例,年龄0-5岁;均龄(2.35±0.42)岁;对照组中男47例,女53例,年龄0-5岁,均龄(2.33±0.43)岁。以上两组统计一般资料呈均一性,可实施对比。
1.2 纳入标准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符合《儿童智力障碍或全面发育迟缓病因诊断策略专家共识》中整体发育迟缓诊断标准[4](Ⅰ、于发育阶段产生;Ⅱ、总体智能缺陷;Ⅲ、适应功能缺陷,以上三种均符合);②年龄0-5岁;③此研究自招募起所纳入受试者均在其父母授权下自愿参与,已由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