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和面子“套牢”副市长

2021-10-29 05:50:18林达
检察风云 2021年16期

林达

2021年4月12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金华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陈晓(副厅级)受贿案,认定其受贿金额628.59万元。因被告人陈晓具有自首情节,法院予以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陈晓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陈晓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繳国库。宣判后,陈晓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节日送礼视作“人情往来”

58岁的陈晓出生在浙江金华市磐安县一个偏远的山区,是个典型的“农村娃”,大学毕业后凭着自己的勤奋一路打拼,27岁时成为当时全省高校最年轻的正处级干部。1996年,32岁的陈晓迎来了人生的一个转折。这一年,他从高校来到地方,就被委以金华市金华县副县长的重任,开启了从政道路。此后,陈晓在金华一路升迁。在经历了任职金华市物价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环保局后,2008年陈被提拔为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1年11月,陈晓荣升金华市婺城区委书记,3年后又出任金华市委秘书长,2015年陈晓跻身金华市委常委,2017年4月,陈晓又升任金华市常务副市长。至此,陈晓达到了其职业生涯的高峰,成了金华市的“实权人物”。

办案人员说,借春节、中秋、端午等节日之际,陈晓大肆违规收受礼金和消费卡,把这些节日异化成了自己的“受贿节”。如2010年和2011年春节前,东阳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接连两年登门“拜年”,共送上20万元银行卡和20万元高档商场购物卡,陈晓均予以“笑纳”;2012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或中秋节前后,金华某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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