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金
程颢进士及第后任上元县(今属南京)主簿。有一年夏天河堤溃决,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应该先向知府汇报,知府再向上汇报,之后才能进行水利建设。这过程在当时需要耗时很久,百姓根本不能及时播种庄稼,不能及时播种庄稼就会缺粮,进而陷入饥荒。对此情形程颢做出决定,尽快调集百姓去修复溃堤处。由于水利工程及时,不仅没耽误农时,当年上元县还获得了丰收,百姓也因此避免了一场灾难。上元县地处水运要冲,朝廷设有专门的场所安置往来生病之人,但来此接受安置的人却多病死。程颢调查后发现,来这里养病的人,需要拿到专门的供给券后才会配发食物,就是说患病的人往往要等上几天才能吃到食物,导致有些人直接被饿死。程颢立刻向转运使汇报此事,要求预先在安置处贮备些粮食,这一要求获得批准后,来此养病的人死亡率大幅下降。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两件事情程颢都违反了制度的规定。无论任何一项制度的设计,目的都是为了工作实现规范化,为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和保障,从这个角度看违反制度是错的。但同时也不能否认,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一劳永逸,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作的推进,可能会出现不适用的情形,随之而来应是制度的完善和修改。所以站在制度完善的角度来讲,程颢的两次违反制度没什么不妥,因为其两次“违制”均取得显著工作成效,可以看成是对制度的完善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