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升级”了我的电动车

2021-10-29 20:20:10糜乐
检察风云 2021年16期

糜乐

电动车是外卖员的重要交通工具

对于外卖小哥而言,电动车作为外卖工具就是生活的重要依靠。如果这个赖以谋生的工具屡屡被交警处罚,且不让上路的话,当事人一定会很着急。不久前,家住山东青岛的外卖小哥赵某就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在两度被交警处罚后,赵某五次上法院与交警部门对簿公堂,并最终逆转打赢了这场路权官司。

外卖小哥电动车被禁上路,四上公堂维权未果

赵某是山东青岛的一名美团外卖员。2018年11月21日,赵某骑无牌电动车至青岛市峰岭路和绣岭路路口时,被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拦下盘查,交警认定赵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合的电动车且驾驶的车辆未悬挂电动车号牌,便当场扣留了案涉电动车(后退还)。

次日,交警大队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赵某罚款400元、记24分,并对案涉机动车驾驶证予以扣留。

2019年2月,交警大队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山东交院交通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对案涉车辆进行专业技术鉴定。3月7日,鉴定中心作出的案涉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通过对该电动车的检验可知,该车设计有两个车轮,由电动机驱动,无脚踏骑行装置。通过上述分析认为,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之摩托车范畴。

2019年6月15日,赵某驾驶案涉电动车行驶至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和辽阳东路路口时,再次被交警大队查处并扣留案涉车辆(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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