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鹤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队,河北 邢台 054000)
在岩土工程中,地质灾害会对岩土工程带来巨大的损坏,已经成为人类生活、工程建设无法回避的问题,地质灾害严重破坏自然资源、旅游资源、生态资源,给经济带来很大的损失。我国当前的岩土工程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变形,为保证岩土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的特征和成因。在对地质灾害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一套岩土工程地质灾害评价体系是科学防治的基础。
我国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社会发展现状使地质灾害十分普遍,呈现次数多、范围大、危害严重的现象。地质灾害的种类比较多,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变形(地面沉降、塌陷、地裂缝)等。
(1)滑坡。滑坡是斜坡上的岩土体长期受雨水或者地表水侵蚀后,或者地震、开挖作业影响,导致表面岩土结构松散,在重力作用下沿着软弱面,整体或局部向下滑动的地貌形态。按滑坡物质组成可以分为堆积层滑坡(残积物、坡积物、洪积物组成)、黄土滑坡(主要由黄土组成)、黄土-泥岩滑坡(由黄土-泥岩组成)、基岩滑坡。地下水的冲刷、工厂或者生活排水、暴雨冲刷、地震、蓄水排水、施工开挖等都会引起滑坡发生。
(2)崩塌。崩塌指斜坡上的岩体、土体由于某因素影响,稳定性丧失,从母岩上脱落,顺坡翻滚、跳跃、撞击,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在岩土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过度挖掘斜坡,水渠供水,废渣填筑,强烈震动等就容易引起崩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