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寇玉兰
作者单位:青海省社保局
“有风险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风险没及时处置是渎职”。近年来,青海省秉承这一理念,排除基金隐患“清存量”,维护基金安全“遏增量”,防范基金风险“提质量”,全力助推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青海社保部门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全面落实人社部关于社保领域风险防控的工作部署。2019 年初,青海开展2011 年—2018 年期间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为内容的“三项核查”追缴工作,追缴率达96.2%,历史风险隐患基本得到化解。
强力推进,开展精细精准追缴。按照“精、准、细、严”的原则,青海省53 个经办机构按冒领险种、冒领方式、冒领金额、追回方式、追回金额建立明细台账。省、州(市)通过数据分析进行动态监控,及时跟进各地追缴情况,分析研判、精准追缴。全省普遍建立了从省到市(州)到县(区)的调度、通报和实地督办制度。2019 年—2020 年,省社保局向市(州)共下发督办通知14 期、工作通报15 期,实地督办8 次,形成强大的追缴声势。与此同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明确职责,将追缴任务压实分解到成员部门、乡(镇)和村委会,进而细化落实到人,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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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借势,部门协同推进。全省各县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人社、公安、司法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追缴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采取“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各分管县长亲自抓、各成员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模式,由公安负责人员身份信息核实、银行负责账户领取信息核查,乡(镇、村)协助入户追缴,多方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