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彦
内容摘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治国理念,既是对已有民主制度和实践的总结,也是未来民主发展与创新的导向定位,以及开展制度对话与互鉴的智识资源。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主体广泛性、形式复合性、目标有效性、过程持续性等鲜明特征,也是其应当遵循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主渠道、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定位、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人民首创相结合,是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法治保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就保障方式而言,法治保障不仅包括对法定民主制度的实施,也包括适时将成熟的民主制度通过立法加以确认。就法治保障的具体领域而言,进一步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组织保障、职权保障及程序保障应成为未来立法的重点,从而激发出更好的民主绩效、更高的民主兑现率和获得感。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法治保障 国家治理现代化 民主开发能力 以人民为中心 民主制度
中图分类号:D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039-(2021)05-0021-31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虹桥街道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 〔1 〕2021年7月1日,在建党百年庆祝大会上,他进一步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党在新征程上的重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