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燕,李雅婷,王倩,雒钰昆,吴文俊,王晓婷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形势分析与规划评估中心,北京 100012)
“环境保护,规划先行”,生态环境规划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统领作用。环境规划院(所)对环境规划事业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自2001 年中国环境规划院(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建设以来,山西等一批省(区、市)和城市先后建立环境规划院(所),聚集一批环境规划人才,形成较为稳定的环境规划队伍。本文设计调查问卷,面向42 家省(区、市)和部分副省级城市环境规划院(所)开展问卷调查,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分析,基本掌握了我国各省(区、市)和主要城市的环境规划院(所)建设情况,研究提出面向美丽中国建设需求的环境规划院(所)建设发展方向,供各地区加强环境规划院(所)建设参考。
本次调查涵盖全国30 个省(区、市)及成都、大连、杭州、广州、唐山等12 个地级市。从环境规划院(所)独立设置情况来看,山东、四川、青海等3 省份单独成立了环境规划院,天津、山西、甘肃等3 省份规划院(所)属于在生态环境系统科研机构加挂牌子,江西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其他20 个省份及8 个地级市的环境规划院(所)属于环境科学研究院内设部门,占比达到69%。从单位性质来看,42.9%的环境规划院(所)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2.9%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山西、广州、青岛等5省(市)环境规划院(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环境规划院为企业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