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舒意
就社会管理而言,政府治权是具有世界性的基本统治形式。统而言之,在殖民时代到來之前,政府治权在类别上大致可以被分为两种模式:一是制度性的缘法而治,二是血缘性的世袭罔替。而在酋长制的传统非洲社会中,政府治权便采用第二种模式产生,即作为统治者的酋长对他的臣民拥有宗法性的绝对政治特权。这种特权将家族等级和政治等级合二为一,是以血脉相通为核心关系的非洲贵族分配政府治权的重要手段,其合法性来自于神秘主义色彩浓厚的宗教信仰。换言之,这个时期的非洲社会在传统文化和宗教教义的影响下,逐步构建了一套以“家国同构”为主体的治权制度。有学者认定殖民时代以前的非洲社会并没有形成系统化的政府治权,是欧洲的奴隶主们为近代的非洲大陆建立了最早的法律体系、统治秩序和政府机构。然而史实证明,非洲大陆各个国家从古至今一直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治权模式。地理意义上的幅员辽阔决定了非洲大陆千百年来为不同的文化、民族提供了生息繁衍的空间,而正是这种多民族、多文化的社会特点,使得非洲国家产生了一系列以各种信仰教义为主导的多样的统治模式。
根据国家的不同,非洲社会的统治模式会在思想、政治、法律、道德等层面上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不过,对于权力结构而言,传统意义上的社会规范是约束非洲酋长世袭统治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