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肩挑”挑起党的使命、人民的幸福

2021-11-10 00:17:35刘文旻
文学天地 2021年9期

--对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的调查与思考

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两个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由一人担任,即“一肩挑”,是近年来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是对农村干部队伍的一次精兵简政,是农村政治体制的改革。这一创新型的执政模式,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欢迎,也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崇。据统计,截止到2017年底,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是30%。比较高的有海南98.7%,湖北96.5%,广东73%,吉林66.9%,北京59.6%,山东59.4%。

虽然“一肩挑”是大势所趋,在实践中的优势也十分明显,但我们也应看到,要全面推行“一肩挑”仍困难重重,任重道远。

一、全面推行“一肩挑”面临的困难

1.不让挑

因受历史和传统的影响,一些农村,农民的小农意识和宗族观念较强较重,这种陈旧落后的意识和观念往往较易、较多地投射到生产和生活中,特别是在选举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一些村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往往以宗族宗派划线,凡是自己宗族的候选人,不论是否合适、优秀,皆无原则地给予点赞选投,凡不是自己宗族的候选人,即使是再怎么优秀,也坚持不选不投。在一些宗族势力势均力敌的村庄,由于每个宗派的选民都选投“自己人”,结果任何一方所得的选票皆不超半数,导致选举失败。还有的村庄,选民由2-3个大姓家族组成,在选择村干部上也讲究所谓的“势力均衡”“利益均沾”,你这一派这一族的人当选了书记,村主任就必须从我这一派这一族中产生。由于宗族宗派之间的冲突,在每次选举中皆呈白热化的态势,致使“一肩挑”难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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