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宇 陈夏 彭杨昕宇 王馨逸
摘要:进入民法典时代,对新型权利入典之法现象应跳出民法典而再审视之,特别是要从整体法视角评判它对其他部门法发展的影响。本文对民法典新型权利对刑法犯罪评价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民法典;新型权利;刑法犯罪
引言
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通过后,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史上第一部名称中有“典”的法律。旋即,刑法学界表示要跟进制定刑法典。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曾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的沈德咏,在2020年两会时,就曾向大会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编纂统一刑法典,解决刑法修正案“打补丁”容量不足以适应现实需要的问题,回应社会对正确界定责任年龄、正当防卫、继续减少死刑罪名等呼声。①由此产生刑法典与民法典的关系问题,以及我国1979年颁布的刑法到底是不是法典问题,以及在确定了我国刑法是法典后的民刑两典协同问题。以下分别研究这些问题。
1刑法的从属性与独立性
1.1民法与侵犯人身罪的解释适用
侵犯人身罪是我国刑法分则第4章规定的犯罪,属于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在刑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侵犯人身罪的客体包括人的生命、健康、人格、隐私等各种权利,这种人身权利在民法中都有明文的规定,是民法所保护的民事权利。民法关于民事权利的规定,为刑法中侵犯人身罪的立法和司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例如,《民法典》第1编第2章的标题是自然人,其中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