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 旸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新诗研究所]
在新诗的批评研究中,近十年来,经过相关学者与诗人批评家们之间持续的辨析与思考,对有关传统/现代,即古典诗传统/新诗问题的认知,已经推进到了一定的程度,在某些层面上,达成了一些基本的共识。最初由臧棣提出,并为之抗辩多年的著名论断——对于朝向未来写作的新诗来说,传统仅仅是在一种借用的层面上加以运用,并不能作为判断新诗成就的标准——获得了进一步澄清与深入的探究。其中,黄灿然《在两大传统的阴影下》(《读书》2000年第3、4期)、王光明《传统:标准还是资源》(《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以及冷霜以阐释学为中介的《新诗史与作为一种认识装置的“传统”》(《文艺争鸣》2017年第8期)可以说,将这一诗学问题推进到了相当的理论深度,澄清了总是萦绕在这一视角上诸种惯常的迷思。
如果在这一点上,诗界已经达成共识,那么,以之作为前提,需要进一步反思,上述有关传统/现代问题的认知,是以什么样的角度来挖掘这一话题,也就是:有必要反思一下提出问题的角度与视域。的确,仅在新诗语言工具意义上文言和白话,或古今一体论的笼统视角下来谈论两者之间继承和发扬的关系,无疑忽视了根本上有别于古典体制的现代文学制度这一现代装置本身所带来的、根本性的断裂。但,即便如同黄灿然所展示的,从新诗创新压力的角度来谈论古典诗传统带来的阴影,概而言之,依然停留在封闭的文学场域——文学本身也是现代认识装置的产物——古典诗歌传统与西方现代传统——中展开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