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波 山西师范大学
1932年一位署名“朗”的作者在《微音月刊》的“作品与作家”一栏中,谈到了美国的两位“辛克莱”先生,他说:
美国文坛有两个辛克莱,一个是汲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那是做《波士顿》《石炭王》等名著的那一位。还有一个Sinclair Lewis,就是这个做“大街”Main Street 小说的辛克莱刘易士。他曾得过诺贝尔奖金,在世界文坛中,颇足以代表美国的,但他的思想,却没有前一位莱(辛)克莱来得进步。
将同样来自美国的两位作家较短絜长并不稀奇,可认为诺贝奖获得者Sinclair Lewis(现通译为辛克莱•刘易斯)的作品并没有Upton Sinclair(现通译为厄普顿•辛克莱)进步,倒是让人感到颇为诧异。通过考察30年代前后两个“辛克莱”的译介,我们发现,正如这位“朗”先生所言,厄普顿•辛克莱得到了受众广泛的关注,而辛克莱•刘易斯则少有问津。那么,为什么同样注目于美国都市生活的作家却在中国的批评家和普通民众眼里有着如此巨大的接受差异,为什么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金的作家反倒不如未获奖者进步,这种差异背后有何深意?
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1878—1968),美国现实主义小说家,是美国“扒粪运动”(又称“揭丑运动”)中重要的“黑幕揭发者”(muckraker),代表作有《屠场》(The Jungle),鲁迅将其译作“辛克来儿”。上世纪30年代前后,译者对厄普顿•辛克莱的热译是“全方位”的,除了作家作品外,译者和读者对于辛克莱新作的出版、对作家评述的文论、影视作品的改编、参加加州州长竞选的全程追踪、六十诞辰的纪念甚至逸闻趣事等等都进行了充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