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叙事,历史
——《鼠疫》与见证文学的几个问题

2021-11-11 14:23:49陶东风
文艺理论研究 2021年2期

陶东风

引言: 历史与叙事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指出:“历史”一词既包括过去发生的事情,也包括对这些事情的叙述。由此他认为:“历史这一名词联合了客观的和主观的两方面。”(黑格尔56)通过叙述,过去之事件被纳入一种讲述模式,得到解释和理解,获得了主观维度。我们必须假设历史与叙事乃同时发生,历史是事实与叙述在更高层次的结合。我们可以简要地将叙事与历史的关系界定为: 历史就是通过叙事讲述过去发生的事情。叙事是发挥历史记录功能的话语行为;反过来也可以说,过去的事实通过对它们的叙述而被确立为历史。由于叙述内在地包含了诠释,因此,历史书写也必然带有诠释的维度。如路易斯·明克(Louis Mink)所言:“历史学家通常相信,诠释性的假设(interpretive hypotheses)通过某种方式凸显了历史乃是诠释性的叙事,与年表(chronology)及‘科学’有别。”(Mink24)

新历史主义的代表海登·怀特把历史的叙事性推向极致。他声称:“历史是,也只能是一门艺术”,“历史只存在于书写中”(怀特1)。怀特的解释是,历史不等于事实的汇编:“你尽可以满脑子装着各种事实,以及各种信息,但是在你把所有的东西统筹在一起,以某种叙述或者议论的方式将它们写出来之前,这些东西都不能称为历史。”(2)被认为属于文学艺术之本质的叙事性、虚构性,同样被广泛使用于历史书写。在此视野之下,历史学的专业人士并不能独占历史。“在历史现实的全方位视野之下,把过去和现在整合在一起进行研究,在这个方面,他们[历史学专业人士,引注]没有专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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