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卢一萍
福克纳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作为一个农民、一个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服役的复员士兵,却写出了典雅、诗意、深刻的小说。他是个“乡土作家”,但他写的乡土,文字间却闻不到一丝土腥味;他也具有农民的勤劳,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10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
在这个异彩纷呈的世系里,福克纳讲述了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美国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600多个各色人物在其中出场,无疑是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史诗。1949年,福克纳因“对美国现代小说艺术作出了无与伦比的巨大贡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在他的长篇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我曾多次阅读,熟悉其中的每一缕味道。他的短篇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献给艾米丽的玫瑰》,我之前几乎能背下其中的部分段落。
我第一次读《玫瑰》是1988年读高二的时候。书是从学校图书室借来的。那是一本用《玫瑰》作书名的英美小说家的小说选集,除了威廉·福克纳,还有欧内斯特·海明威、舍伍德·安德森、欧斯金·考德威尔、索墨赛·毛姆、格兰姆·格林、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等14位小说家的小说,冯亦代先生主编,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2月出版。《玫瑰》的译者是杨瑞和何林。记得当时,我是把它当作恐怖小说读的,也因为这个认识,我读后再未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