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玲,徐咏军
(皖南医学院 人文与管理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1)
数据共享是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数据流通和使用的重要途径,如何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中的授权规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健康医疗大数据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其共享使用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必由路径。如何在健康医疗大数据促进的政策视野下,构建符合信息社会发展授权机制是数据共享的法治保障,是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流动过程中采集者、储存者、传输者、控制者、使用者、信息加工者及信息主体间对信息享有、利用等所产生的权责关系的法治路径。
健康医疗大数据是指在人们疾病防治、健康管理等过程中产生的与健康医疗相关的数据。健康医疗大数据的使用具有强监管性、应用场景多样性、非营利使用性等特征。
健康医疗大数据的运用,将带来诊断治疗、临床研发、医疗体系、医疗管理、个人生活方式的变革。目前正在使用和研发的医疗人工智能产品正是通过学习海量的医疗数据和专业知识,模拟医生的诊断方式开展疾病的诊疗。高质量的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医疗人工智能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如原始医疗健康数据少、质量差、数据不具有代表性、更换不及时等将导致医疗人工智能产品的设计和研发因缺乏高质量结构化的数据而产出低质量的人工智能产品,而这些低质量的医疗人工智能产品一旦运用于医疗活动,将给患者生命健康权带来无法预计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