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福春 李 哲
李哲(以下简称李):
首先想请您就一个基本问题做一些解释。最近这些年,大家越来越多地用“文献”来界定您和诸多同行的工作,但在早些时候,大家包括您自己都爱称呼自己是“史料工作者”。那么根据您具体的工作经验,这两个词的区别到底在哪里?刘福春(以下简称刘):
其实“史料”和“文献”这两个词一直在用,它们的区别一定是有的。从理论层面,好像也有人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我可能更想讲的是这样一个过程,特别是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也就是我进文学所那时开始的一个变化。这不是一个理论层面的问题,而应有一个时间线索的梳理。其实最早的时候不是叫“史料”,而是叫“资料”。那个时候做这样(研究)的一些人,大概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称呼,就是“搞资料儿的”。在“文革”那个时候还有一个东西叫“材料”,“材料”跟“资料”好像又不一样,“资料”有点中性,“材料”好像是有意在做某个人的“材料”,这个说法当然是不太好的。我到所里工作的时候,“材料”的说法一般不会用了,当时更多使用了“资料”这个说法。比如说那个时候像咱们研究室老的一代,他们就不大说“史料”,说自己是“搞资料儿的”,包括咱们做的那套《中国现代文学史资料汇编》也是用“资料”的说法,而几乎没有用“史料”。我想后来显然是觉得这个称呼有点太轻了,就更多使用了“史料”的说法,像马良春他们出书,都用“史料”取代了“资料”。到八十年代后期,在上海成立了一个“中华文学史料学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