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长律艺术探析

2021-11-12 00:24:11张钊
杜甫研究学刊 2021年3期

张 钊

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论杜诗曰:

至若铺陈终始,排比声韵,大或千言,次犹数百,词气豪迈而风调清深,属对律切而脱弃凡近,则李(白)尚不能历其藩翰,况堂奥乎!

陈寅恪曾指出,微之对杜甫长律格外注意,盖由于“元和体”中本有“次韵相酬之长篇排律”这一种,元氏“素工此体,故能识其奥窔”。只是长律并非杜甫艺术成就最高的诗体,因此元好问讥讽元稹说:“少陵自有连城璧,争奈微之识珷玞。”不过,若注意到此《铭》李杜对举的语境,便可知元稹特地拈出杜甫的长律,是因为杜甫在此体上面的功力胜过李白。实际上在唐代,杜甫乃是第一个大量写作长律的诗人。且若考索其诗学演进的过程,还会发现,杜甫早年长篇咏怀多用五古,晚年转而多用长律。本文即欲深入分析杜甫长律的艺术特色,并探明这一转变的原因。

本文不取传统的“排律”概念,而改用葛晓音定义的“长律”,即十韵(含)以上的五排。先就此略作说明。《四库全书总目》云:

排律之名,唐、宋、元人皆无之,旧集具存,可以覆案。至元末杨士弘所选《唐音》,始以排律标目。明初高棅选《唐诗品汇》,仍之不改,乃沿用至今。

后世作为诗体概念的“排律”,是在与八句体“律诗”的对照下才出现的。如明人黄佐《六艺流别》云:“凡四韵八句为律诗。自五韵以至百韵,列偶骈俪,则皆排也。”但正如松原朗所言,今人所谓“排律”与“五律”,在唐人的诗学观念中是“不即不离”的,并不能明确区分为两种诗体。而考察唐人六韵、八韵律诗的写法,明显更接近于标准的五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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