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军
(河津市水利局,山西运城043300)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方针,2019年,水利部提出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治水总基调,作为“强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已成为县级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内容。自2019年5月至今,河津市用两年时间内对市内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全范围监管,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87 个,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8 个。
主要监督内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实施情况和水保设施自主验收情况。
1.1.1 检查方法
采用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逐一跟踪检查。对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现场随机抽查,每年现场检查的比例不低于审批方案项目的15%。对被举报、未实施整改措施、未及时提交水保监测季报和纳入“两单”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1.1.2 检查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及变更方案审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表土保护,取、弃土场选址,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水保监测、监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1.1.3 检查结论
现场检查结束后15 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检查意见中明确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整改措施和时限。需要行政处罚的,将相关材料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跟踪检查结论和整改落实情况均在河津市政府官网公开,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