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全长5464公里,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和山东。2018年底九省区总人口达4.2亿人,地区生产总值达23.9万亿元。无论是生态安全,抑或是经济社会发展,黄河流域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黄河流域构成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是连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的生态廊道,拥有三江源、祁连山等多个国家公园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保护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
千百年来,黄河治理和开发一直是中华民族面对的重大挑战。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黄河治理成绩斐然,然而生态环境脆弱和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横亘在黄河流域之中。我国法律规范的供给模式由中央供给型和地方供给型共同组成。考虑到黄河流域跨及九省区、地域差异大以及国家立法无法太细、太密等因素,建议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把握黄河流域九省区的实际情况,满足地方的生态保护以及发展需要。本文对黄河流域九省区黄河生态保护的地方立法进行简要梳理,透过地方立法的法规数量和具体样本,深入分析了地方立法的实际样态。
黄河上游流经青海、甘肃、四川、宁夏和内蒙古五省区。在北大法宝数据库中检索“黄河”一词以及黄河在该省份的主要支流,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二者的合计数量上,甘肃以13个位居首位,青海和宁夏均以8个位居其后,内蒙古有6个,四川仅有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