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晞晗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 四平 136000)
电视节目《中国诗词大会》的播出,掀起了一阵喜爱古典诗词与民族器乐的热潮,这不仅表明我国传统文化的复兴,也通过“弦与诗”的结合拉近了我们与传统文化的距离。为此,笔者将“弦诗歌”结合教学法带进吉林省四平市第十七中学,以民族器乐——古筝为教学乐器,在欣赏课中进行实践教学活动,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调查,以期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通过对四平地区音乐课堂教学现状的调查,笔者发现了四平地区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一系列问题展开讨论研究,笔者找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形成了相应的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以期实现音乐课堂的教学目标,即在弘扬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同时,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从而使民族乐器——古筝在音乐课堂教学具有可实施性,让“寓教于乐”贯穿整个教学课堂。
早在氏族社会时期,我国便有了音乐教育的记载,从夏、商、周时期再到近现代的学堂乐歌,两千多年的音乐教育史长河中,民族器乐的存在可谓独树一帜,不论是西周的乐教抑或是隋唐时期的宫廷乐教,民族器乐在我国传统民族文化中都具有不可替代性。
探究“弦、诗、歌”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过程,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时期的“乐语之教”。《周礼·春官》中记载,“兴、道、讽、诵、言、语”。即在诗乐中写作、阅读、朗诵等,同时这也是诗乐教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