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悟真 阳雨璇
(华南理工大学 法学院,广东广州 510006;华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广州 510006)
科学研究作为“没有止境的前沿”,是人类探索自然知识生产的基本方式,更是现代文明发展最强大的助推。在“后学院科学”时代的宏观图景下,科学研究的功能不再局限于探索新知、追求真理,科研人员的研究旨趣也不仅是捍卫知识的客观纯洁性,而是同个人利益、职业前景以及社会地位相勾连,俨然成为马克斯·韦伯所描述的一种“学术职业”。(1)参见[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7页。然而,随之而来的科研不端事件,加之科研活动专业化、复杂性的攀升,使得传统的重复试验与同行评议等科学共同体内部纠错机制式微。由此,在政府财政成为科研活动主要物质支撑的背景下,从传统的科学界内部治理逐步转向内部治理与政府外部治理相结合的模式已成为世界多数国家的选择。在政府与科学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相结合的层级化惩戒机制已初具雏形,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为主的科研不端治理政策法规构成了政府法律治理的规范依据,以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学术团体科研不端治理章程为主的内部管理文件则构成了科学界内部治理的渊源。
从“长江学者”的学术不端疑云到“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科研伦理之争(2)参见杨鑫宇:《“404教授”梁莹被揭穿,然而是谁纵容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