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德旭 苗文龙
经过70多年的建设发展,特别是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任务,需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发展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重大金融风险隐患,发展与安全统筹不够等问题。推进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建设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措施。然而,作为宏观经济治理主要手段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由于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和金融相关权力结构的不协调甚至冲突,二者作用的有效发挥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政权力结构问题的核心内容是财政分权。中央与地方之间金融权力结构问题的核心内容是金融分权。由于财政分权与金融分权之间的结构不平衡,引发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分权与财政支出分权不匹配问题;二是金融分权结构不一致引发金融显性集权隐性分权;三是财政分权结构不匹配与金融分权结构不一致相互交叉和相互作用,引发风险连锁反应和宏观经济治理政策不协调。这三个层面的问题对地方财政行为和地方金融行为、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财政政策的协调、地方政府对货币政策的支持方式和力度、中央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控效果等都将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并且会进一步影响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