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穆怀中 范璐璐 陈曦
合理确定养老金水平是“后疫情时期”提振消费的有效手段,也是满足老年人口退休期基本生活需求的根本要求。退休期养老金水平是劳动期缴费贡献对应的退休时点养老金和退休期养老金动态调整的综合作用结果。在预期寿命逐步提高的趋势下,退休期开始延长,如果养老金动态调整幅度低于工资增长水平,养老金的相对水平会逐年下降,养老保险给付的潜在保障风险具有显化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缴费年限短、初始替代率低的参保人口,养老金保障风险更高。提高养老金调整指数是规避退休周期内养老保险给付风险的有效方法,也是现实政策的发力点,但提高养老金调整指数会增加整个退休期内的养老金给付总额,有可能加剧参保者生命周期的精算失衡,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养老金调整指数而保障退休期高龄阶段养老金给付水平,与促进养老保险生命周期精算平衡相互矛盾,因此,应对预期寿命延长导致的养老金给付风险面临“两难”选择。“鱼和熊掌”能否兼得?这是养老保险政策应该给予回应的问题。
政策回应的焦点需要落在退休期养老金动态水平和生命周期精算平衡的交叉影响因素上。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标准及养老金动态调整指数、延迟退休年龄以及养老保险制度参数调整等政策,既会影响养老金水平,也会改变养老保险生命周期的缴费与给付精算平衡关系。……